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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和张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案例)
来源:石明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6
浏览量:1535

蔡某和张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案例)

一、基本案情

原告蔡某和被告张某是多年好友,201210月,被告张某向原告蔡某借款30万并借用蔡某的股票账户用于炒股,约定201212月归还,每月利息2500元,20133月,被告张某再次向原告蔡某借款80万由蔡某转入自己的股票账户(包括前面的30万),约定于2013年底归还,每月利息6700元;201411月被告继续按照之前的方法向原告借款20万,约定每月利息6700元,于20151210日结束,直到20202月份,被告仅支付了原告借款利息,未按时支付剩余78万本金,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归还借款及利息,被告依然未履行,从20202月起,原告一连3个月未收到借款利息及本金,被告处于失联状态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经过

原被告双方是多年好友,且原告蔡某属于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借给被告张某炒股,虽然事实上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被告张某也承认自己的借款事实,但法律事实上蔡某将自己的钱打入自己的股票账户很难证明原被告借贷关系的存在,为使案件顺利解决,降低诉讼风险,在法官和石明超律师的极力促成下原被告调解结案,本案调解成功一方面保证原告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减少法庭举证质证等一系列诉讼程序,降低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减轻了举证难度,提高了诉讼效率。

为保障调解协议能够有效执行,石明超律师根据被告张某自身的还款能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为保障原告权利的实现,特别注意在还款计划书制作的过程中写明被告逾期清偿任何一期款项的,原告有权就未偿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以防止日后被告再次逾期不足额支付时原告合法权益的救济。

三、律师提醒

民间借贷关系复杂,尤其是存在大量借名买房、借名买车、借名炒股的现象,当事人多是长期信任的好友,很少约定书面的委托协议,导致日后一旦出现诉讼纠纷,双方发生扯皮推诿的情况,多年友情破裂,诉讼证据也很难提交,对债权人产生极大的诉讼风险,针对此种现象,代理律师理性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途径十分重要。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调解具有缩短解决纠纷时间、节约诉讼成本、化解当事人矛盾的优点,调解无疑是最能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越来越突显出能动调解的作用,对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案件一旦涉诉进入法院不一定非要急于通过诉讼审判来获取结果,冗长的诉讼时间和执行周期会大大降低我们的效率,选择通过调解解决也是保障我们权利实现的有效途径之一,当然委托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也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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